发布机构:国务院
发布时间:2019年施行,近年持续深化落地
政策核心:《政府投资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2号)是我国政府投资领域首部基础性、根本性行政法规,自2019年正式施行以来,国家及地方持续出台配套细则、深化落地执行,已成为规范各级政府投资行为的核心制度基石。条例全面规制政府投资资金筹措、项目决策、前期论证、建设实施、竣工验收、监督问责全流程工作,明确政府投资优先保障公共服务、基础设施、民生保障、生态治理等公益性、基础性领域,严格限制经营性、盈利性项目占用政府投资资源。条例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确立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启动、投资核定、资金筹措的法定前置核心程序,明确可研报告是项目决策、概算核定、建设实施的法定依据,同时严格界定项目变更、概算调整、工期调整、竣工验收的合规边界,从制度层面杜绝盲目投资、重复建设、违规改扩建等问题,全面规范政府投资运行秩序。
咨询业务价值:该条例是我司开展所有政府投资类项目可研编制、初步设计、概算评审、项目后评价、全过程咨询业务的底层合规依据与法定准则。条例明确的前期论证标准、审批流程、合规要求、管控规范,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,是保障咨询成果合法有效、经得起审批核验与审计督查的核心前提。我司严格对标条例要求开展咨询服务,标准化把控成果质量、精准把控审批要点、全面规避执业合规风险,为各级政府及项目单位提供合法合规、科学严谨、落地性强的专业咨询成果,筑牢项目合规建设根基。